在公司任职品质组长三年,现在公司以取消业务订单为由,不需要品质组长。以书面及邮箱方式通知本人由原职位品质组长降为QC。如果本人不同意未按公司规章执行三天后未到新岗位工作,公司给出已自离处理。另:公司人事经理以口头表示,公司可以不给本人降职,但要求本人上班以五天八小时制上班,只给本人发放基本工资。但本人是月薪制的,怎样维权……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