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产假2023年新规定

如题所述

1. 湖北省根据最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鼓励合法生育,规定符合条件的女性职工在享有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增加60天,总计158天的产假。
2. 同时,职工的配偶也将享有15天的护理假。对于3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3. 对于新婚夫妇,湖北省还允许在法定婚假基础上,通过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办法,延长婚假。
4. 为了关照家庭中的失能或患病老年人,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照顾赡养人、扶养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护理时间不少于15天。
5.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职工的工资、奖金将照发,且视为出勤。
6. 为了保护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强调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女性职工应得到特殊劳动保护,并有权获得相应的帮助和补偿。
7. 条例鼓励建立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的企业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8. 对于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如果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死亡,父母将按规定获得相应的扶助。
9.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全面帮扶保障制度,涵盖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帮扶关怀和精神慰藉等方面,以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权益。
10. 此外,条例新增了加强生育政策宣传引导、促进人口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增加妇幼保健资源供给、规范不孕不育症诊疗、完善生育保险和托育责任保险等内容,以提供更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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