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区别

如题所述

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区别有级别上的区别、事权和财权的区别等。

1、级别上的区别

县级市在同一个地级市的管辖下级别是一样的,根据地级市的级别不同,有县处级、副厅级、厅级的区别,但同一个地级市域内是一样的。

2、事权和财权的区别

县是我国最典型的基层人民政府,具有全部人权、事权、财权。可以说除了军事和外交外,县政府拥有和国务院一样的全力范围。独立财政、税务系统,按照一定比例分税,可以自由决定城市规划建设和人事任命。区相比于县缺少了财权,城市规划受市控制,比如区没有公安局,没有税务局,没有国土局,没有规划局,这些工作都由市代为管理。

县级市的含义

县级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相同,属县级行政区,隶属于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或由省、自治区直接管辖。

1982年,中共中央第51号文发出了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首先在江苏试点,1983年在全国试行。随后中央又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积极试行地、市合并,并把此作为1983年地方政府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至此市管县、市代管市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并将原地辖市根据其行政地位改称县级市。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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