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不接受调解,派出所说转民事诉讼需要双方签字么,我是外地的,警察说我必须签完字再走,我还得上班呢?

如题所述

根据你的描述,你报案后不接受调解,派出所说转民事诉讼需要双方签字,你是外地的,警察说你必须签字再走。作为旁观者来看,既然是你报警处理,派出所征询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你不同意,那么警察会将你们双方的意见记录在案,也就是说,会记录当时的意见,其实这也是应当走的法律程序,然后由你们双方签字确认。最后你们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走民事诉讼程序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调取派出所的案卷查阅取证。因此说这是正常的法律程序,该签字确认,然后就可以去上班了,随后你再走民事诉讼程序。自己斟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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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其实就接受调解一样要签字,这是办案流程。
如果接受调解,那么一方面要签字结案,当事人同意调解。另一方面就是调解结果的文书,一样要双方签字。这样至少有两份文书要签字。
不接受调解,他们也要结案,剩下的事情不归警方管了,你签字不接受调解,就走民事诉讼。那么他们这一块的事情结束了,当事人签字结案。
什么情况下不签字?就是未结案的,或者管辖权移交了的(如一些涉及刑事案件的,警方结案后,移交检察机关的),可能无需当事人签字。
你这种情况,你不签字,他们就不好结案(当然无理取闹拒绝配合的,他们也可以不用你签字,反正有视频证据在)。民事案件、治安案件,很多这样的情况。签字了,他们的工作就完成了,从接警到出警到笔录到调解到结案,这一整套流程走下来,双方有签字,算一个完整的“工序”。中间某个环节缺失,或者当事人不配合,会给他们的工作造成困难(影响绩效的)。当然你如果有拒绝签字的正当理由,就不用考虑他们的感受,反正你的利益放第一位是没错的(如存在偏袒、刑讯、串供等比较大的疑点,你可以拒绝签字,要求重新调查)。
你这都报警了,警方都出警了,就最后环节,这也不算小事了吧?怎么就怕耽搁那几分钟十几分钟?
第2个回答  2020-07-15
想要派出所处理事情那就必须听他们的配合,那就把字签了再去上班,等待派出所通知你,希望你能和他们共同商量商量,他们才能给你一个合适的说法,
第3个回答  2020-07-15
所以有时花钱解决事也是好的,像现在这样,你是外地的,如果诉讼你还得一趟趟的来往,还不知道要多久,多折腾人,能调解就调解吧,找找警察再劝劝,想想多花点钱也许一次就解决了,也省事。这是指你可能是过错方的前提下,如果你是报案人,也适当的退一步算了,不是什么大事的话,省得折腾了。
第4个回答  2020-07-15
因为你要申请双方的民事诉讼,所以双方都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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