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原告领传票是不是表明被告已经送达完毕?

起诉已经1个月了,法院一直没回音,一直担心被告传票无法送达,今天法院打电话来,让十一放假后去取传票,是不是表明被告已经送达完了呢?

一般是已经通知被告,可能是被告已经领取开庭传票,也可能是同时领取。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原告起诉后,法院先通知被告,如果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一般是通知到了被告。依据送达方式的不同,传票如果经当事人签收、经相关人员见证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发生公告之日起60日内,均可实为送达。送达的主体必须是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向法院或者他们相互之间递交诉讼文书或其他文书都不叫送达,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送达是法院在诉讼中对当事人及别的诉讼参与人所进行的一种诉讼行为。法院在诉讼外或者虽在诉讼中,但是是给诉讼参与人以外的人发送或报送材料,如上下级法院之间递送案件材料就不是送达行为。在诉讼中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主要有,判决书、裁定书、起诉状副本、答辩状副本、反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各类通知书(如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等)、传票、调解书、支付令等。送达别的文件不能叫送达。送达必须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达到预期的法律后果。所以法院通知原告领传票一般是表明被告已经送达完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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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16
一般是已经通知被告,可能是被告已经领取开庭传票,也可能是同时领取。原告起诉后,法院先通知被告,如果通知原告领取开庭传票,一般是通知到了被告。追问

也就是说如果通知不到被告的话,法院会告诉我找不到被告,而不是通知我去领传票?对吗?

追答

一般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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