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府建筑预留耕地

如题所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闲置土地,挖掘土地潜力

  1、什么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对空心村、闲置房、危旧房等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重新规划、整治,一部分复垦为耕地,一部分改建为新村。净增的耕地指标可用于城镇建设,将经营城镇土地所得的收益转移部分资金到农村,可用于拆旧区房屋拆迁补偿及新农村建设。

  2、增减挂钩政策

  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一些地方相继采取建设用地置换、周转和土地整理折抵等办法,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和工业园区建设用地不足。为了引导城乡建设集中、集约用地,解决小城镇发展用地指标问题,200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0〕11号)提出,“对以迁村并点和土地整理等方式进行小城镇建设的,可在建设用地计划中予以适当支持”,“要严格限制分散建房的宅基地审批,鼓励农民进镇购房或按规划集中建房,节约的宅基地可用于小城镇建设用地。”

  为贯彻落实中发〔2000〕11号文件,国土资源部随后发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37号),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主要通过“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集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和村庄整理等途径解决”,对试点小城镇“可以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周转指标,用于实施建新拆旧”。对目前我国土地政策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也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为了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挂钩试点工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政策要求。试点工作初期,增减挂钩试点数量有限且试点项目区直接由国土资源部批准和指导、管理,自2009年起,国土资源部改变批准和管理方式,将挂钩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国土资源部负责确定挂钩周转指标总规模及指标的分解下达,有关省区市负责试点项目区的批准和管理。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目的和意义

  一是盘活了农村的土地资源,农村提前获得未来的土地增值收益。

  二是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农村居住环境和布局得到有效提高。

  三是规范了城镇化建设进程,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促进谐调发展。

  四是保障了耕地数量不减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总体要求。

  五是缓解了用地不足的问题,给地方经济的建设带来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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