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

如题所述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立法治政府,必须要建设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确保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新形势与新任务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求愈来愈高,基层工商所肩负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任务也愈加繁重。各地在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上虽作了不少有益的实践与探索,但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力量薄弱、人民满意度不够高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存在。如何加强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乃是摆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  一、“四个入手”树形象,着力提高基层工商执法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一)从提高领导班子建设水平入手,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建设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核心,班子建设得好坏,直接影响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增强法制观念,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培养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各级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成员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下基层,深入执法工作第一线,搞好指导监督,狠抓工作落实。(二)从加强队容风纪管理入手,努力塑造队伍良好形象。队容风纪是一支队伍形象的直接体现,是队伍素质的最直观、最外在的反映。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抓起,保持队伍良好的仪容举止、行为规范。要坚持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努力塑造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广泛认可的良好队伍形象。(三)从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入手,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要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根据广安市行政执法队伍实际,全面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四)从加强廉政建设入手,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是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队伍制定的廉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坚决查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提高广大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密切执法部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对违反廉政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狠抓“四化”,整体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素质  (一)教育学习经常化。要将教育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变要我学为我要学,鼓励支持基层工商干部职工在学中练、干中学;把创建学习型机关与争创岗位能手、办案能手、服务明星紧密联系;要积极鼓励全系统干部职工通过自考、函授、中短期培训等方式,广泛参加政治思想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改善基层工商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提高他们应对市场监管执法中的复杂矛盾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业务培训季训化。机关科室应紧紧围绕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抓住市场监管与执法重点,由相关科室承办,组织基层工商干部职工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结合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颁布,聘请法理学专家按季对基层商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学习培训,加强对工商执法办案技巧的学习。  (三)工作情况月评整改化。对基层工商所及其干部职工的市场监管与执法情况,实行月评通报、限期整改制度。基层工商所(队)要重点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工商注册登记、各类市场专项整治、经济违法案件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按月向局机关作出书面汇报,并由局机关组织相关科室组成综合评审小组,通过汇总梳理分析、征求社会意见、到基层所(队)和被监管对象及消费者申(投)诉对象中抽查核实的办法,从中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做到及时查纠、及时弥补。  (四)廉洁自律情况公示化。监察部门对基层工商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对工商所(队)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实行通报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的执法执纪、廉洁自律的情况,客观公正地按季(或按月)在工商所所在地予以通报和公示。  三、创新监管,努力提高基层工商监管执法的水平  (一)创新监管理念,改革监管模式。基层工商所要正确处理好行政收费职能与市场监管执法职能间的关系;要把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首位,切实做到履职到位、监管到位,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市场监管执法经验。  (二)监管问责重落实,改革用人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原则,严格落实好科室、工商所、巡查人员间的市场监管层级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及各工商所(队)工作人员的配备,可积极推行“双聘双选”与“末位惩处”相结合的用人机制,以干部职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及社会民主测评意见为参照,大胆改革用人制度,从中发现和选配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纪律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作为中层干部的后备人选,通过竞岗,调整充实到各科股(室)、工商所(队)的领导班子中去。  (三)拓宽监管领域,改革监管措施。广泛吸纳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和建议,促使他们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不断拓宽监管领域,大力改革监管措施,革除陈规陋习,在运用司法、经济、行政手段监管市场上狠下功夫,及时弥补监管中尚存的监管盲区和空白,努力探索创新符合实际的较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新机制。  (四)规范执法程序,改革办案模式。基层工商所(队)在其所(队)人员中挑选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专门的执法办案机构,负责辖区内一般程序案件的查办及辖区内重特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特大恶性案件,工商局应当及时成立专案组负责查办,形成工商所“自办+经济检查大队协办+专案组直接查办”的工商执法办案新模式。四、建立“四项考评管理机制”,促进队伍建设健康发展(一)建立标准控制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把执法成效、办案质量、队容风纪、办公秩序、财务管理、信访工作、新闻报道等各项工作和各项岗位职责细化,制定目标、标准,层层落实,把目标任务落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形成“部门担任务、队伍担指标”的责任格局。(二)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平时抽查与年终总评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和岗位标准进行检查考评,聘请行风监督员,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三)建立督办整改机制,确保各项任务及时完成。要及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对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进行督办整改,跟踪问效,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促进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严格按照优则奖、劣则罚的原则,完善执法工作和自身建设等队伍管理方面内容的考评办法,把工作业绩与奖励挂钩;严格按照优则上、庸则下的原则,完善人员岗位责任工作成效考评办法,将考评结果与奖惩、培训、职务升降、公务员考核挂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队伍的工作热情,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和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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