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亲爱的朋友们评评理: 本人从5.25-6.8请假,其中5.28是端午节,5.31公司内部规定的放假,就相当于5月份请假的时间是5.25-27,就是三天,可是公司的财务说按我出勤的天数算钱,说28号,31号,也算请假,多扣了我两天的钱。 当时我的请假条是分开两张写的,一份是年假,一份是事假,按那个财务的说法就是如果我当时分三张请假条写就没有这个问题了:5.25-27,6.1-6.5,6.8这么三份就可以了。这不是玩文字游戏么…… NND,想起来就不爽,虾米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