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实例,现在可能有很多单位是这么做的.一个有资质的建筑企业把中标的项目部分工程转包给一个无资质的自然人,他再找临时工去做,这合法吗?双方都应该负什么责任呢?如果违法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以项目部的名义转包,财务上独立,其自然人向这个公司缴纳管理费.有谁可以提供出相关的法律条款吗?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