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民兵民工

我父亲是1971年响应党的号召参加襄渝铁路湖北十堰花果段建设的民兵!在建设中负伤,导致耳朵的缺失,每年当地政府的抚恤金只有几十块钱(政府解释属于社会福利性质),听说国家现在有补助。但是当地政府说不属于伤残民兵(伤残民兵指的参战民兵)。那我父亲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伤残?能不能享受国家的补助?

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残疾人证》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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