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2月1号星期一在深圳苏宁电器东门店购买格兰仕微波炉一台,商场标价是1398元,最后促销员以拿商场店长金卡打折为由,降价400元,以900元成交,,,12月3号我于深圳华强北苏宁群星店看到此款微波炉商场标价为1098元,询问是否这两天降价?得到答复是一直都是这个价格,没有降价.
我回到苏宁东门店看到此款微波炉格价为1098元,询问售货员得到答复是一直都是1098元,没有1398元之说.
我投诉到商场,觉得受欺骗,被商场忽悠了,感觉价格很值而购买,商场却回复说之前确实是1398元(因当天我用手机拍了照片传给朋友看款式,相片中可以看到价格和款号),只是这两天降价了.
我想问,在同样的时间内,同样的商品,相隔不远的两家连锁店存在两个不同的价格,属不属于违法?两家店的价格相差3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