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骗婚吗?(女方患有慢性肾炎,并隐瞒与男方结婚)

我有一朋友,刚结婚不久,女方就回娘家住,叫也不回来,后来才知道女方在结婚前就患有肾炎,在娘家治疗,怕男方知道。而且现在已是慢性肾炎和肾衰竭了。我知道,得了这种病,是不能生孩子的,请问,这属于骗婚吗?或者说这种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吗?

只能说对你有隐瞒,不能说骗婚吧,这种病可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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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2
除非拿得出证据来,证明她在结婚前就已经知道自己的病情了,才可以。。。
第2个回答  2008-12-02
法律上不算
第3个回答  2008-12-02
这个不是很清楚,你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什么的咨询一下吧。搞不清楚这个女人知道自己有病,为什么还非要结婚拖累别人呢
第4个回答  2008-12-02
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说法。如果女方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的,可以认定为诈骗。但是问题是现在你们已经结婚了,则以结婚为目的进行诈骗的说法就不成立了。
虽然现在婚姻法取消了婚检,但是作为个人还是应当从维护自己权利的角度出发自觉进行婚检,如果当初你们进行婚检,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因此你自己对于这项婚姻是有一定过错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但是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本人也无法准确说出那些病属于不能结婚的病,你 可以去咨询一下医生。
根据你的说法,明星肾炎和肾衰竭应当不属于医学上不能结婚的疾病吧,因为这种病对他人的危害不大,不具有传染性。
归根结底一句话,婚姻大事不可儿戏,婚前一定要做婚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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