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月2号入职,昨天才走.2个月适用期.公司提前交了社保,签了合同,按规定是要提前30天申请离职手续的,但因个人原因 马上办了离职手续 但现在公司帮我预交了一个月的的社保(加适用期是3个月的,公司帮我交了2个月) 但我没在这工作了 公司要我自己承担 把钱还给公司 这合理吗?他说提前一个月交是国家规定的, 那我要不要交这提前一个月的? 他交纳了3个月啊 但我只工作了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