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产生条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税收产生有以下两个条件:

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

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从税收和国家的 关系看,国家的存在同税收的产生具有本质的联系。首先,税收是实现国家职能的物质基础, 只有出现了国家,才有满足国家政权行使其职能的客观需要。

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必须建 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构;动用社会力量,征用自然资源,兴办公共建筑和公 共事业建立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

所有这一切公共需求,都要耗用一定的物质 资料。而国家并不直接从事社会生产,于是,为了满足这种需要,就需要向社会成员征税。 

其次,税收是国家为主体,以国家权力为依据,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一种特定的产品 分配方式。任何私人对社会产品的分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权力和依据。只有产生了国家和国 家权力,才有各社会成员认可的征税主体和依据,从而使税收的产生成为可能。 

2、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是私有制的存在。在私有制条件下,社会产品的分配是以生产资 料私人占有为分配的依据,即以财产权力进行分配。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则有两种权力, 即财产所有权和政治权力。

国家凭借其自身的财产所有权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收入, 是国家的公产收入,而不是税收。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的分配。这种分配只有对那些不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国家不能直接支配使用的社会产品才是必要的。

也就是 说,当社会存在着私有制,国家将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的社会产品转变为国家所有的时候, 国家便动用政治权力,而税收这种分配形式就产生了。因此,国家征税实际上是对私有财产 行使支配权,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侵犯”,这就是所谓的“超经济的强制”。

扩展资料: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在我国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

当时,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此外,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

所以,“赋”已不仅指国家征集的军用品,而且具有了“税”的涵义。清末,租税成为多种捐税的统称。农民向地主交纳实物曰租,向国家交纳货币曰税。

有历史典籍可查的对土地产物的直接征税,始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十五年)鲁国实行了“初税亩”,按平均产量对土地征税。后来,“赋”和“税”就往往并用了,统称赋税。自战国以来,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主要有四种:

战国秦汉时期的租赋制(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魏晋至隋唐的租调制(征收土地税、人头税和劳役税)、中唐至明中叶的两税法(征收资产税和土地税)、明中叶至鸦片战争前的一条鞭法和地丁合一(征收土地税)。

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是具有广泛性的。首先,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取得财政收入,才能给经济发展提必要的公共商品,建立正常的生产关系,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税收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直接产生影响。

理想的税收政策应该是既能满足国家的财政收入需要,又不对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制定正确的税收政策,必须考虑如下因素:

1、税收政策的制定,既要保证财政收入,又要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是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才可能有稳定充足的财源。制定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应当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促进经济的繁荣。在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的条件下,从实际出发,考虑到国家整体财力的可能,

以及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确定一个适度合理的总体税收负担水平。既保证财政上的需要,又有利于经济的发展。既不能一味地强调“保税”而不顾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不能只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而不注重社会公共事业的建设和经济的长远发展。

2、税收政策要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税收政策的制定,要有利于平等竞争环境的形成,就要坚持公平税负的原则;结合财政政策的实施,要有利于对经济宏观总量的调节;要有利于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公平竞争和发展;还要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3、税收政策的制定,要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有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形成真正的独立的经济实体,以便进入市场,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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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03

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

1、物质前提

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剩余产品是指代表剩余价值的那部分产品。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全套理论是在盈利企业中考察的,即生产出的剩余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一定能转化为剩余价值。

有了剩余产品,才能进行扩大再生产,才能使一部分人脱离物质资料生产而从事政治、文化、艺术、科学、教育等活动。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社会产生的一个重要经济条件。

2、社会前提

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化的公共需要。公共需要,指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诸如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防治水旱灾害、环境保护、国防建设等等。这种需要不是个别需要的总和,而是共同利益,具有不可分割性。

3、经济前提

经济利益主体是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自主权利,能够独立进行经济活动,发生经济往来关系并承担经济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经济利益的主体的分类,一般是按照主体的集合特征进行,根.据主体集合程度的差别,可以划分为:个人、集体、社会(国家)三种利益主体。在一定的经济关系或制度下从事经济活动,以便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要求的个人或其集合形式——集体或国家,均是其自身既利益主体。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2.“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

4、上层条件

公共权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权力,为全体公民共同所有。但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体公民来共同行使,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托人)来行使。

国家凭藉其依法享有的公共权力,不顾原所有人的意志,采取征税、国有化、没收、征收等强制手段取得所有权。因其具有不顾原所有人意志的强制性,,是按平等、自愿的民事流转程序取得所有权,所以属于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扩展资料:

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1、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

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

2、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

3、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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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6-08
税收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税收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伴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私有制及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一)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
国家的产生决定了税收的产生。首先,国家的产生和国家公共权力的建立需要税收提供物质基础。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必须建立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专政机构,动用社会力量,兴办公共建筑和公共事业,建立管理公共事务的行政管理机构,所有公共需求,需要通过向社会成员征税来得到满足。其次,税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依据的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只有产生了国家和国家权力,才有各社会成员认可的征税主体和依据,税收才能产生。
(二)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私有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私有制产生后,国家要将一部分属于私人所有的社会产品转变为国家所有,必须凭借国家政治权力,此时税收就产生了。国家征税实际上是对私有财产行使支配权,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侵犯”。如果没有私有制,国家能直接拥有或支配社会产品,就不存在利用税收形式参与分配的问题。
第3个回答  2017-06-08
税收产生的条件

税收的产生取决于两个相互影响的前提条件:
一是经济条件,即私有制的存在;
二是社会条件,即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税收是国家公共权力与私有制存在的必然产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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