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怎样加孩子的名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房产证加小孩名字,有两种途径:一是按买卖;二是赠与。 买卖的要交契税(房价*税率*小孩占有份额,税率为1-3%,具体适用税率视小孩是否第一次购房、房屋的面积而定)、营业税等附加(房屋超过5年的免征,否则按房价*5.6%**小孩占有份额计算)、 个人所得税 (差价*20%*小孩占有份额,差价=现转让价减房产购入原价的差额,再减除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调查费、登记费(93元)。 赠与的,首先要评估(评估费为房屋评估价的0.5%)、办理公证(公证费大约房屋评估价的2%)、再交契税(房屋评估价*3%*小孩占有份额)、印花税(对赠予双方各按赠与的比例乘以房产价值计征0.05%)、调查费、登记费(93元)。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 。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供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有关监护关系等材料;因处分不动产而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关系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的法律文书、经过公证的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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