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父母给的钱可以要回吗

如题所述

视情况而定,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要根据具体事情原由来确定其形成的关系是借贷关系还是赠与关系。如果借贷关系则可以要回,如果赠与则不能。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可以,要回来没有结婚就可以要回来。以下情况法院是支持,可以退太利的。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这个案例是订婚后要求切除婚姻。顾不属于这类情况。
第二种情况是已经办理的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林某已经同居,所以符合共同生活,这一条。
第三,婚前支付彩礼而支付人的生活困难。但是这一条零某能给出88万彩礼不太可能是困难户。综上所述,法院极有可能判林某败诉。而且实际情况。打赢了官司,但是车不交钱的人大有人在,所以这笔钱想要要回来还是有点困难的。同居分手彩礼如何归还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归还彩礼。
男女同居期间的生活费有权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愿意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对方不愿意,一般来说,男女同居期间的生活费支出属于双方自愿支付并已经实际使用的,没有约定的视为赠与,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支出金额较大,导致一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法院也会酌情处理,可以要回一部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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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23
同居期间男方父母给的钱是否可以要回,取决于这些钱款的性质和转账记录。
如果这些钱款是作为赠与给女方个人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一旦完成就无法要回。但是如果是以借款或其他形式转账给女方,那么男方父母是有权力要求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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