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病假管理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假为六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

1.病者或非病者,停工后六个月内的病假工资为:(1)连续工作不满十年者,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放;(2)连续工作十年以下者,按自己企业工资的75%发放;(3)连续工作未满三十年以上者,按其企业工资的85%发放。
2.职工病休停工超过六个月的疾病救济费为:(1)连续工作不满十年者,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0%发放;(2)连续工作时间不满二十年者,按照自己企业工资的65%发放;以及(3)连续工作未满二十年的,按自己企业薪金的70%发放。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病假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病假为六个月;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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