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处理交通事故一定要把车拖走的吗?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协商不成但是车能开还得必须用拖车拖到停车场吗。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情节严重的把车拖走,情节较轻的可以不拖走。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
一、交警简介
交通警察,简称交警,是指公安机关中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的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警种,其主要职责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勘察、交通犯罪侦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等。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二、工作制度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各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各省道路交通实施条例、各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赔偿程序规定。执法原则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交通警察必须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
警察由于职业特点,能够接触到社会各类人士,刑警、交警、片警等每天都与各行各业的人相接触,时间长了,接触多了,阅历也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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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27
不一定的,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把车拖走也可以不拖。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个回答  2021-09-13
不一定的,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把车拖走也可以不拖。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个回答  2021-09-13
正常来说没有人员受伤、死亡的事故,不需要拖车,交警只是扣押双方的行驶证、驾驶证,然后到交警队处理,很多有快速处理中心的城市直接到快处中心处理就可以,到交警队或者快处中心,交警直接划分责任,下达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后就指直接按照责任划分去修车,并找保险公司一并定损修车。双方对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不认可的,可以拿着事故责任认定书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责任划分的比例。最后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第4个回答  2022-06-24
不一定的,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时可以把车拖走也可以不拖。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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