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入室色魔案”始末:少女陈尸他人家中,凶手是母亲情夫,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自己的女儿死在别人的家中?杀人凶手竟然还是自己的情夫。”这是什么样的人?可以下这么狠的手?不知道这个母亲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案子。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诱惑,然而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每个诱惑的背后或许会隐藏着更大的危险,然而有些东西一旦触碰了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婚姻中的出轨就是对世人最好的警告,今天我们要讲的这起命案就是因为出轨引发的,色魔潜入19岁女孩房间,得逞后杀人灭口,凶手竟是母亲的婚外情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事情发生

在河南周口一个普通的小村庄内,王某结婚多年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王某独自带着女儿生活,渐渐地王某跟同村马某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就维持了15年,在此期间马某的妻子也多次因为这件事跟马某闹离婚。

但是这并不影响王某跟马某的不正当关系,这天王某回娘家了几天,只留19岁的女儿在家中,这天晚上马某偷偷潜入王某家中推开了女孩小丹的房门,刚开始小丹还以为是小狗在顶门也并没有防备。

实施犯罪

马某进屋后就用手捂住小丹的嘴,想要将其控制住然后实施侵犯,结果小丹拼命反抗让马某心慌了,两个人在撕扯的过程中小丹借着外面的光看到了马某的脸,此时马某几乎接近疯狂。

他将小丹侵犯后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将小丹残忍杀害,事发后马某回到了自己家中,想着第二天来处理尸体,但是他没想到的是第二天警方就找上门来了,在面对警方的询问马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本以为死亡的年轻女孩只是马某的一个泄欲对象,但女孩儿的身份却并非那么简单,马某称,自己与被害女孩的母亲有十余年的婚外情关系,之后偶然二人恋情被撞破,于是女孩儿的父母离家外出打工,被色欲控制的马某便打起了留村独居女性的算盘。

结语

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死亡女孩儿的尸体,他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对于犯罪的原因,他全怪在了女孩儿的母亲,也就是自己情人的身上。

他不认为自己的出轨有违道德,也不认为实施强奸有违法律,他的妻儿在外,作为男性的他反而留在家中,长期处于一种封闭、闭塞的环境中,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质低下,欲望十分强烈且没有自制力,他受到的一切惩罚都是咎由自取。

小丹的母亲在接到女儿死亡的消息后整个崩溃,她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离开没几天,竟然跟女儿阴阳两隔,他更不会想到自己的出轨竟然断送了女儿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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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8

杀人动机竟是因为老婆管得太严。


陈海林每天上班都得给赵丹凤打电话报告行踪,后来单位同事都知道了,陈海林一打电话就开始笑话他,使得他很没面子。

“以前我赌博,她对我看管很严,还打过我。三四年前还因为钱的事拿剪子扎过我,我挺怕她的,都不敢还手。”


“我俩结婚时,我与前妻生的儿子还小,我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到了我儿子满18岁时,她就不让再给了,我俩总因为这事吵架。”陈海林说,妻子总拿抚养费这事数落他,再不就是拿他以前赌博来说事,有时一个月才给他三四十元零花钱。

最终的爆发点就在每月支付前妻儿子1000元抚养费上,赵丹凤坚决不让继续给,但是陈海林还偷着给了一次,结果被发现,因此下了杀手。


法院认为,陈海林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纠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论罪应依法判处死刑,但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激化引发,被告人陈海林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判决被告人陈海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名女孩疑正遭到一男生的性侵,女孩捂着脸哭泣,无法看清正脸。张先生称,他根据声音和体态特征,判断视频中的女孩是其女儿。他确认遭性侵的女孩身穿的上衣,女儿也有。

视频中的女孩穿着整体黑色、袖子上带白色线条的上衣,张先生怀疑女儿去世前的某天遭到强迫。他回忆,女儿被打捞上来时,身穿灰白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鞋子不见了。

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张茗于6月29日在一村子废弃石场水坑处死亡一事,该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不予立案。落款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张先生仍对女儿的死因存疑,不认可前述决定并申请复议。他提供的《刑事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该局原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该份文件盖有横县公安局公章,落款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第2个回答  2021-03-04

强奸是一种情节严重的性暴力犯罪,它会给受害人留下很大的心理阴影,让其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社会压力,严重的被害人甚至会产生轻生的念头,在一些闭塞的地区,比如说偏远农村。

2012年河南省周口市某派出所走进来一男一女,二人是夫妻,妻子王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向警方讲述了她遭遇的暴行。

当年5月10日,她独自在家,晚上的时候,客厅突然冲进一个陌生男子,对她实施了强奸,之后又实施了抢劫,警方做好笔录之后马上立案展开侦察。


据受害人王女士所称,当天夜里,犯罪嫌疑人携带绳子、胶带等物品入室抢劫,先将她绑住,之后在卧室对她实施了强奸,犯罪嫌疑人一直蒙面,没有口音,操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实施第一次强奸之后,并未马上逃离,而是不紧不慢地搜刮财物,并又实施了多次强奸。


在犯罪嫌疑人终于结束了他的暴行之后,他依旧没有离开,他拿出手机拍下多张受害人的裸照及私密照片,并且称还会联系王女士。

案发后,王女士考虑到民生问题并没有马上报警,但就在她准备忘掉过去恢复平静生活的时候,她收到了一条附有自己裸照的短信。

看到自己的裸照之后,慌张和恐惧向王女士席卷而来,她一下子没了主意,于是只能打电话告诉了在外打工的丈夫,丈夫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回家和她商议,经过一番讨论,二人认为,如果再不报警,就会被犯罪嫌疑人挟持,危害会更大,王女士也更加危险,于是二人报案。


由于报案时间是案发三天后,受害人身上已经提取不到有效的DNA,于是警方将调查的重点转向了发送短信的电话号码。

这个号码并没有实名办理,警方只能通过调取通话记录,抽丝剥茧,提取有效信息,经过警方的细致排查和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号码的主人。


这个电话号码的使用者是一名叫马某的男子,他与受害人住在同一个村子,因此直到受害人何时独自在家,也可以解释他为什么作案从容且不急于逃窜,他中年,已婚已育,妻子和孩子都常年在外,家中长期只有他一人,警方立刻对他执行抓捕,于马某家中将他抓获。


警方将马某带回公安局审问,他拒不承认自己对王女士实施了强奸,于是警方为了撬动他的嘴,申请了对马某家的搜查令。

警方在其家中发现了大量淫秽色情的影片,更让人吃惊的是,在卧室找到了一具尸体,死者是女性,20岁左右,应该是最近死亡的。


经过对周边村民的走访和调查,确定了死者身份,被害人是一名同村的19岁女孩儿,父母外出务工,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死因是扼颈产生的机械性窒息。

经审讯马某交代,女孩是自己强奸王女士之后杀害的,发现其死亡后就带回家藏了起来,还未处理尸体便被抓获。


警方本以为死亡的年轻女孩只是马某的一个泄欲对象,但女孩儿的身份却并非那么简单,马某称,自己与被害女孩的母亲有十余年的婚外情关系,之后偶然二人恋情被撞破,于是女孩儿的父母离家外出打工,被色欲控制的马某便打起了留村独居女性的算盘。


在审讯过程中,面对死亡女孩儿的尸体,他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对于犯罪的原因,他全怪在了女孩儿的母亲,也就是自己情人的身上。

他不认为自己的出轨有违道德,也不认为实施强奸有违法律,他的妻儿在外,作为男性的他反而留在家中,长期处于一种封闭、闭塞的环境中,法律意识淡薄,道德素质低下,欲望十分强烈且没有自制力,他受到的一切惩罚都是咎由自取。

第3个回答  2021-03-05
我觉得这个凶手的作案手法非常残忍,简直就是惨无人道,少女母亲也有一定的责任,她这属于是引狼入室,或许还有可能是帮凶。
第4个回答  2021-03-05
我认为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