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转正定级与辞职重考的问题

我是2012年考取的基层公务员(县公安局),硕士学历学位,但在转正定级时单位没有给我定为副主任科员,给我工资定级24级,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县委组织部的解释是:该《规定》里面没有写“一定”2字,即可以定为副主任科员,也不可以定为副主任科员。我想既然这样,《规定》中也没有写在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一定”为5年,我是不是现在就可以重新报考其它单位的公务员?另外,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手续办好之后可不可以立刻考取其它单位的公务员?

1、县委组织部的解释没错。你仔细看看,还得需要单位有职数。公安局人实在太多,给你解决副主任科员很难。因为大多是科员——副股级-——正股级——副主任科员。(股级实际上还是科员)

2、您仔细看看省考和国考简章。国考虽然规定是2年可以报,但是未满服务期(5年)需要单位同意,单位完全可以不同意您报考的。

3、辞职手续根据规定,非领导职务的是1个月内审批,有的会拖的。而且,有的县不允许未满5年的公务员辞职的。(解释权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个人没法对抗单位的)

辞职后,可以再报考(但是黑龙江今年开始,辞职未满五年不得报考,云南之前就是辞职未满5年不得报考,湖南是辞职未满3年不得报考)——以后的趋势,辞职的也要受一定限制。请三思。

友情提示:我们中级法院,正处级单位(院长自己高配副厅级),硕士毕业都是定科员的,不乏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的名牌法学硕士。我们工作了七八年也基本上是科员的。

建议您报考厅级单位(含副厅级)。这个一般能严格按照2008年中组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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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08
1、不要和组织部门钻牛角尖
2、请注意第四条的前缀条件,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也就是说,是应届毕业生。
3、请注意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法律文法里,这么规定就已经很明显了。
4、公务员考试的前提条件就是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你如果拿不出这个证明,你面试资格审核过不去,就算面试通过了,你所在单位也可以不给你办档案调动手续,这不是传说。追问

是新录用的

第2个回答  2014-06-09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任职后的升迁和工资定级还是需要一定的关系的。符合条件不一定就能迁升的。只要不是因为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而被开除的,自行辞职,那么是允许再考别的岗位的公务员的,只要他符合召开职位的要求,都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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