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源网小编了解到:
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统一简称“发布媒介”)发布。
第九条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同步交互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媒介应当与相应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应当汇总公开全国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发布媒介名称、网址、办公场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时维护更新,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规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
所以不需要多个网站同步挂网,可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