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夫妻共同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产资金,如何分配?

如题所述

夫妻共同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产资金肯定先用来执行夫妻的共同债务,另外还有执行的费用也得清偿,还清账务还有剩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至于夫妻之间如何分配是夫妻之间的事情,不归法院执行。如果夫妻双方就所剩房产资金分配有所主张,有异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申请调解。这就跟你们夫妻双方之间有其他约定,或者其中一方能证明当初房产是由自己出资购买的,可以主张剩余资金全归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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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9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拍卖中不动产上抵押权如何处理未作明文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对这一问题实际上已有所涉及。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0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执行规定》第4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此外,《执行规定》第93条、第94条也规定了优先权人、担保权人可以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偿。
第2个回答  2020-02-21
您好,拍卖款,首先支付执行费,然后偿还共同债务,剩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均分配。
第3个回答  2020-05-12
1、首先就是建立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进行分割;
2、当然了如果夫妻双方达成一致,一方占比多一方占比少也是可以的;
3、同样的债务也是一样去协商进行分配。
第4个回答  2020-02-21
应该是每个人各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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