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就已经分封方国,为什么分封制不说开始于商朝?

如题所述

  商王国时期的国家是一种方国与方国的联合体,是方国联盟,各方国不是商王所封。
  1·一般情况下,“方国”是指夏商周时期与中央王朝相对立的早期国家,他们是一种不成熟的,与中原地区的王朝比起来还带有很大的部族性质的松散国家,是独立于王朝之外的;而“诸侯国”则是受王朝册封的,效忠于王朝的内部小国,带有自主独立性,但有依附性。
  2·史学界还有一种观点,说“方国”是成熟的、较为完善的国家,这是与夏以前的“古国”相区别的,广义上而言,夏商周都可以算得上是大方国。这个观点只是一家之言,“方国”在一般情况下还是指的第一种定义。
  3·如果方国被征服之后,天子册封了原方国的君主为诸侯的话,那就是诸侯国,(比如封他为“某某公”或“某某侯”或“某某伯”等,有这样类似头衔的才是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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