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的后续问题

10.16我父亲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奔驰轿车相撞,事后我父亲被送往医院,身上有多处骨折和骨裂,截止到现在,检查费及住院费一共花了大概1.5万元左右,并且现在还一直在住院,现在交通对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判定我父亲负主要责任,对方车主从出事到现在一直没有到医院看望我父亲,而且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也没有到交通队,对方的车辆只有交强险。现在,我有几个问题:1、就目前这种情况,如果我父亲负主要责任,还能否拿到交强险1万元医疗费的报销了,2、如果对方一直不露面,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要一直在医院住院吗?3、对方能否提出要我们拿钱给他修车的要求。

既然是你父亲主责。拿不拿钱的问题取决所有费用结算之后,也就是你父亲出院后医疗费。对方的修车费总计,你们需要承担70% 。如果医疗费用低于修车费。就可能是你们支付对方费用。而不是你拿钱的问题。
一般来说奔驰车的维修费用很高。除非是对方放弃。可能你是很难再拿到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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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13
根据上述事故的描述,本事故中已经得到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伤者的医疗诊断证明也已经出具,目前你方的赔偿责任就是在对方直接财物损失(如车损维修),伤者的医药费以及误工费(需提供误工收入证明)等方面作出赔偿,由于认定为你方次责,因此上述部分的赔偿需要先在交强险额度(财物损失2000元,人伤治疗1万元)内全额赔偿,如果有超出不足的部分再按照次要责任承担30%,此部分可以由你的商业三者险(如果有投保)在额度内承担。至于对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如果没有证明直接与事故损失有关的话,法律上是不支持索赔的,因此目前对方的车辆可以由你方或者对方去修理,最终凭维修费用发票来赔偿。如果对方以伤者为索赔依据,那么你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伤者的损失费用证明(医药费发票或者医疗检查费用的单据),凡是此范围之外的索赔项目,你方有权拒绝。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1-14
可以的。 
事实上,出了交通事故又是对方全责,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
  法讯通法律观点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缴纳相关诉讼费用,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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