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工作政策问答第188条5、6精神残疾军人发放百分之二十五的护理费是真的吗?

如题所述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您所提及的《优抚工作政策问答》是以前民政部编制、供原各级民政部门内部使用的手册;《优抚工作政策问答》手册中第188条中,对于精神疾患的因病六级残疾军人发放(当地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二十(并非百分之二十五)的护理费是真的。

       至今(2020年)对于分散安置(在家里供养)的精神疾患的因病六级残疾军人(精神疾患的因病残疾军人是不存在五级的),还是有优抚关系所在地的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给此护理费的。这也是在20年代初期、精神疾患的因病六级残疾军人难以安排工作的原因,由民政部决定的一项变通政策;(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7月修订版)网页链接第三十条、只有对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分散安置才有不同比例的护理费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05
是百分之二十五,依据是退伍军人事务部第2019第18号文件,还有退伍军人事务部印发的“”退伍军人信访316问”这本书第187到189问,明确指出五到六级的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是当地非私人企业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楼上五级伤残军人不了解最新政策,回答有误。
第2个回答  2021-01-01
精神病残疾军人护理费是当地非私营企业职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