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食有味精对身体有害吗

如题所述

很多人炒菜时习惯放味精,但据最近台湾一项调查发现,约有30%的人由于摄取味精过量而出现了嗜睡、焦躁等现象。 味精的主要成分为谷氨酸钠,在消化过程中能分解出谷氨酸,后者在脑组织中经酶催化,可转变成一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当味精摄入过多时,这种抑制性神经递质就会使人体中各种神经功能处于抑制状态,从而出现眩晕、头痛、嗜睡、肌肉痉挛等一系列症状;有人还会出现焦躁、心慌意乱;部分体质较敏感的人甚至会觉得骨头酸痛、肌肉无力。另外,过多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还会抑制人体的下丘脑分泌促甲状腺释放激素,妨碍骨骼发育,对儿童的影响尤为显著。 味精吃多了,常常会感到口渴,这是因为味精中含有钠,过多摄入可导致高血压。60岁以上的人对钠的摄入尤为敏感,所以,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肾病、水肿等疾病的人尤其应该少吃味精。 当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的代谢能力时,还会导致血液中谷氨酸含量增高,限制人体对钙、镁、铜等必需矿物质的利用。尤其是谷氨酸可以与血液中的锌结合,生成不能被利用的谷氨酸锌被排出体外,导致人体缺锌。锌是婴幼儿身体和智力发育的重要营养素。因此,婴幼儿和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应禁食或少食味精。另外,日本研究人员认为,长期过量食用味精可能导致视网膜变薄、视力下降,甚至失明。 那么,每顿饭摄取多少味精才合适呢?研究人员建议,每道菜不应超过0.5毫克。味精的副作用产生的严重程度,会因为个人体质不同而有差异。所以,大家在享受美味时,也应注意健康。(北京大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系 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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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4
多吃味精是有害的! 味精俗称味素,学名叫谷氨酸钠。由于它所含的谷氨酸,也是人体所而的氨基酸之一,适量食用可以帮助脑内蛋白质和醣类的代谢,并改善神经系统的功能;也可以帮助幼儿智力发展、保护肝脏。但是味精不能一次使用太多,应以每公斤食物,不超过1.5克为主。 味精就是「御便当」有高出泡面15~20倍的防腐剂。 曼谷素食协会会长、原朱拉隆功大学化学系系主任披猜·多威立先生在《味精对人体健康有害无益》一文中指出,泰国和不少国家的科学研究发现,味精是100%的合成化学制剂,对人体有害无益。 披猜先生指出,生产味精的化学成分包括硫酸、盐酸以及尿素等,并不像有些广告中所宣传的是使用番薯、甜菜渣、麦粉等对人体有益的天然农产品为原料,所以,食用味精越多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就越大。特别是怀孕妇女、婴幼儿及肾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经常食用味精危害更大。 科学研究发现,长期食用味精会降低正常的人体抵抗力,减少人体对维生素的吸收,并对人体的中枢神经、骨骼、骨髓、遗传系统产生破坏作用。特别是经过高温处理,例如油炸、熏烤或长时间蒸煮的味精对人体危害就更大,甚至可能诱发癌症。 披猜先生建议,今后味精生产商应详细标明所生产味精的具体成分,以便消费者选择。目前除了普通味精外,市场上还有很多含味精的食品,例如鸡精等调味品以及一些油炸香脆食品,都不同程度的含有味精。对这些产品,都应该详细标明其具体成分,以减少对消费者的误导。
第2个回答  2014-04-24
味精到底对身体有无害处,这还是有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这和手机对大脑的辐射伤害一样,有也是微乎其微.味精在高温下会成生一种物质对身体有一定危害,如果你真的担心,那你在炒菜,烧汤的高温时刻不要放味精,等到温度差不多了再放凉菜随便放了,但无论什么都有个度,太多肯定不好.我个人认为对味精大可不必这样担心,如果他有危害,它对你的危害还不如油条对的身体的危害大.你就放心吃吧 据广州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只要是经过了QS认证的味精,均对人体无害。在购买味精时,除了认准包装上的QS认证,还可以从包装上的“纯度”指标看味精的等级,一般来说,纯度越高则质量越好。但要注意的是,市面上一些假冒伪劣味精,在制作时混入工业盐、硫酸钠等成分,这类“味精”就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选购时要格外小心:好的味精晶莹通透,颗粒均匀。而差的味精颗粒参差,互相粘连,颜色喑哑,放进嘴里尝试,如果是苦涩的,就可能是混进了硫酸氨的假味精。 有关专家指出,味精是安全的,从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变异性试验等多种试验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安全是以正确使用为前提的。 此外,要注意儿童不要食用大量味精,因为婴儿各器官发育不完全。一岁以下婴儿不要食用味精,母亲用母乳喂养孩子时,应少吃或不吃味精。不要长时间、习惯性食用大量味精。不要对味精高温加工,因为味精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有害物质。在烹饪时,最好在出锅之前再加入味精。因为长时间加热,会形成焦谷氨酸钠,丧失了味精的鲜味。 烹调中味精使用需知 △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对酸性强的菜肴,如糖醋菜,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在含碱性原料的菜肴中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产生氨水臭味。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产生苦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味精不应超过0.5毫克。 △做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毒素,危害人体。 味精的贮存 粉体味精中含有食盐,易吸湿结块。平时贮存时要密封防潮,放在干燥通风处。
第3个回答  2014-04-24
对味精的种种非议由来已久,有的甚至说某某国家已经立法,吃味精犯法。这些说法给人们心中平添疑虑,似乎使味精原本的鲜度也大打折扣。信吧,确实觉得它难以割舍;不信吧,又如鲠在喉,食之不畅。 事实上,我国以及那些被说成禁吃味精的国家却从未停止过生产味精,人们的生活中也几乎每天都没离开过味精。那么,对味精的种种说法缘何而起?让我们听听专家细说端倪,以使大家心中有数。 味精,化学名称为谷氨酸钠,是我们烹调食物时常用的增加鲜味的食品添加剂之一。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文规定,味精可以用于食品。有关味精的安全性问题,一直受到关注,并出现过不少疑点。早在1968年有位科学家报道,有人在美国波士顿近郊的一家中国餐馆用餐后,出现一过性的特定症状—从头到上肢有麻木感和全身倦怠等。这些症状当时曾被怀疑是由于在馄饨汤中加入了多量味精引起,并因此有了个“中国餐馆症候群”的名称。为了验证这个问题,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74年用双盲法进行了严密的检查。其结果是,摄取了3~4.4克味精的人群未发现任何症状。另有研究显示,给小鼠的新生仔按每千克体重分别皮下注射4克以上和0.5克味精后,都在其脑的不同部位引起病变。但将味精加入食品或饮水中给小鼠食用,则未发生上述改变,而且小鼠的生长发育及繁殖等方面也均无异常。WHO根据一系列的实验结果明确提出,味精可在食品中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适量使用,其每天允许摄入量可不作特殊规定。 当然,任何食品(包括食品添加剂),即使它无毒,也不可食用无度。味精的使用同样应有一定的限制:(1)一般每人每日摄入量以不超过6克为宜,过多可使血液中谷氨酸钠含量增高,引起短时的头痛、心跳加快、恶心、口干等症状;(2)由于味精在155℃时可生成焦谷氨酸钠而失去鲜味,并产生毒性,所以味精不宜与食物一起长时间烹调,也不宜在煎、炸和烘烤食品中使用。
第4个回答  2020-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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