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两个人的私密事务。
我个人的看法如下——
第一、交往两年,怎么说也是有感情的;古人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两年了,怎么着也有
马里亚纳海沟深啊!对方在医院遭罪时,你不管、不顾、不闻、不问、不陪、不理、不助、不抚!你的心不会痛么??就算你对女方有意见,但是孩子可是你的孩子,怎么说也得去处理一下吧??所以,在这个问题上,作为男人,你的做法是有重大过失的!是极为不妥当的!是应当受到谴责的!
第二、女方因为你的态度闹到你家,这个是可以理解的;陪了你两年,就落下你的无视、无情、无义的结果么??女方当然要一个说法。所以,这个事情,你有错在先,就不能指责对方来论理。
第三、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仅仅是我个人看法):
1、首先做好安抚事宜。该给吃的给吃的,该给喝的给喝的,态度要积极,认错要诚恳。
2、其次,最好能在你家将养一段时日。为什么??一个年轻的女性,因为你而受难,不在你家将养,还能去谁家将养??你不来服侍她,谁来尽责??
3、再者,最关键的问题是未来如何确定。现在已经这样了,按说,作为一个男人,应当对她负责到底!所以,如果能够复合,最好复合;如果确实不能复合,那么,还是需要和对方妥善沟通,友好协商,然后,最好凭下双方家长、家下,赔偿对方一笔钱;如果你还是担心,也可以双方拟定一个书面协议,以免将来产生不确定的责任。
你说,这么做有必要么??我只能尽到提示义务,是否有必要,你自己斟酌斟酌吧。
上述说法,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