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常识中用户的功率因数如何计算?

如题所述

全国供电规则关于用户功率因素的有关条款: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设计和装置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用户在当地供电局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其他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以上;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局可拒绝接电。未达到上述规定的现有用户,应在二、三年内增添无功补偿设备,达到上述规定。对长期不增添无功补偿设备又不申明理由的用户,供电局可停止或限制供电。供电局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

各电网的计算有差异。根据供电部门的要求;为减少无功潮流涌向引起的有功损耗,使电网在最合理的状态下运行,要求用户无功就地平衡,供电部门为限制用户无功过补偿,反向无功加入正向无功来计算力率。促使用户自觉调整限制过补偿。因此计算力率公式;有功电量总÷√[有功电量总²+(正向无功电量总+反向无功电量总)²]来计算功率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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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6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供电企业应在用电户的每一个受电点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装设用电计量装置。每一个受电 点作为对用电户的一个计费单位,功率因数按每个计费单位 进行计算并考核。但是,考虑到计量方式的不同,为简便计算,功率因数的考核可按下列方法计算:总表内装有不同用电类别的电能表,而考核功率因数 的标准值相同时,按总表计量的有功、无功电量计算实际功率因数值(总表内的居民生活用电只参加功率因数计算考核, 但其电费不参加功率因数调整);如果总表内各类用电考核因数标准值不同时,可按总表计量的实际功率因数值,对执行 不同功率因数标准的各类用电分别计算考核调整电费。在同一受电点分线分表,装有不同类另(的计费表(为母表时),可将这一受电点的有功、无功电量分别总加,计算出这个受电点的实际功率因数,按考核标准值对每个计费单位进行电费调整。

第2个回答  2018-01-26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除电网有特殊要求的用户外,用户在当地供电企业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

100千伏安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用户功率因数为0.90以上。

其他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趸购转售电企业,功率因数为0.85以上。

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

凡功率因数不能达到上述规定的新用户,供电企业可拒绝接电。对已送电的用户,供电企业应督促和帮助用户采取措施,提高功率因数。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采取措施达到上述要求的用户,供电企业可中止或限制供电。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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