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办管什么?

如题所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通知,扫黑除恶要重点打击以下11种黑恶势力

1、长期(以公司或个人名义)称霸一方、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的地方黑恶势力。

2、长期垄断地方某一领域的经济资源(如垄断砂石经营,垄断交通线路,垄断港口、车站搬运勤杂业务等),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在工程招标与施工过程中非法垄断经营、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3、农村地区,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操纵基层政权选举的“村霸乡霸”。

4、以各种名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以获取巨大利益的黑恶势力;煽动访民闹事,以上访为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冲击国家机关,破坏社会秩序的涉黑组织;长期参与暴力拆迁、侵害农民利益的黑恶势力。

5、有组织的高利贷经营者及暴力讨债公司,尤其是利用互联网上各种金融工具从事上述非法经营行为的黑恶势力。

6、有组织地在公共娱乐场所、互联网从事涉“黄、赌、毒、枪”、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的黑恶势力;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实施敲诈、诈骗的黑恶势力。

7、有组织的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寻衅滋事、强迫劳动等称霸一方,破坏社会秩序的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就意味着街边“小混混”也在打击范围之内。

8、有组织拐卖妇女儿童并强迫乞讨,以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

9、为上述黑恶势力的上、下游违法犯罪(走私、洗钱、贩毒、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转移赃款、审批拍照等)提供便利的相关企业以及地方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0、长期为上述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政官员、政法干警;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为上述黑恶势力及关系人提供庇护、通风报信、疏通关系的党政干部、政法干警。

11、其他有组织涉黑势力。



扩展资料:

全国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 截止2018年8月11日,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共掌握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3件,涉及557人。

2018年8月,9个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

2018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犯罪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扫黑除恶

百度百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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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15
扫黑办是临时机构。一般是由政府牵头,公安,检察、法院、武警都有人参加。具体情况都是由原管辖单位去做。也就是说,侦查还是由公安侦查,公诉还是由检察办,打黑办就是起到一个协调沟通的作用,是由于扫黑除恶的政策而临时开启的机构。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其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交易诈骗
小明于3月11号在A交易平台购置一个500元的盛大游戏账号,但3月14号盛大客服告知,拥有注册资料的玩家申诉找回。小明只好到A交易平台开具一份交易证明,并传真给**公司。当时客服以短信通知,因为有这一份证明,所以账号归属是存在争议,不会通过原玩家的申诉找回,并承诺只要原玩家再有这样的申诉找回情况,盛大客服这边会备案。但是3月16号,小明在没有得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账号已经被原玩家恶意找回。小明找过盛大投诉,但是盛大不承认自己的过错,并要求小明出具有司法效力的函件,才能将账号找回给小明。小明已经去公安局报案,但是公安局回应只是备案,因为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他们管辖,要去找法院诉讼。那么小明到底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观点

目前网络虚拟财产交易频繁,往往一旦出现纠纷就很难解决。因此在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的法律制度未完善的情况下,一但被骗,我们该如何维权?

如果一定要交易的话,首先要选择大的有信誉的交易平台,同时需要确定虚拟财产的原所有人是否是合法持有,另外还需要明确虚拟财产的运营商如何界定虚拟财产的交易状况的。如果你的交易一旦不被虚拟财产运营商所承认,那么即使通过交易取得持有,也只能是暂时的,一旦原所有人发起申诉,虚拟财产还是可能回到原所有人的掌控之下的。

因此,虚拟财产的交易总结如下几条原则:

1、选择正规的知名度较高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因为大的交易平台往往预示着其可信度较高,其在交易双方资质审核上也比较慎重。这样本身就可以滤掉一些利用虚拟交易反复申诉索回的骗子,而且一旦交易出现问题,也能追查到出卖方的资料,不至于找不到出卖方而追索无门。

2、交易平台能够控制在交易后发生的原所有人恶意申诉索回情况,比如淘宝的支付宝就有这个功能,就是在一定时间内资金冻结,双方都不能取走,视为交易保证金而暂被扣压。一旦原所有人出现恶意行为,则原所有不能取得交易金,购买一方也不会出现财产损失。

3、要在虚拟财产运营商处进行过户。一般交易很多人都不会想到这一点,认为只要出卖一方将虚拟财产的密码交给购买方就万事大吉了。岂不知你虽然暂时拿到密码,仅仅是可以使用而已,运营商处登记的持有人仍然为原所有人的,购买方反而成为非法持有人。那么一旦出卖方发起申诉索回,则虚拟财产的密码会被强制修改,购买方将失去虚拟财产的持有。因此,过户这个环节将完全保护了购买人的利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15
2006年2月22日,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2018年1月《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下发, “打黑办”改称“扫黑办”。

主任

张新枫[公安部副部长] 2006.02--2013.1
陈一新[中央政法委秘书长]2018.03--

副主任

胡增印(中央政法委综治督导室主任)
杜航伟(公安部刑侦局局长)2006.02--2010.2(公安部副部长,2018年7月重任)
高憬宏(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2006.02--2010.2
黄海龙(最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监督厅副厅长)2006.02--2016

李豫黔(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副局长)2006.02--2016
廖进荣(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2006.02--2018.01
陈训秋(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8.03--
崔鹏(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2018.03--
毛定之(中组部部务委员、全国基层党建办主任)2018.03--
景汉朝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8.03--
白少康(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8.03--
雷东生(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2018.03--
姜伟(最高法副院长)2018.03--
陈国庆(最高检副检察长)2018.03--
李伟(公安部副部长)2018.03--2018.07
第3个回答  2019-04-05
扫黑除恶是按照中央部署开展的专项斗争,由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力度加大,使当地打黑除恶整体工作取得成效。追问

雷声大雨点小

追答

当然不可能雷声大雨点小,毕竟现在扫黑工作不利也已经成为了领导干部免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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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1-15
说点实在的,如果你确实被侵犯了,你可以进去举报,但闲人别屁事多,因为通过一定手段是可以查到你这个举报人的,被查到的后果然后你懂的,真要管,首先了解下这个人的关系网多大,能量背景多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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