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在哪个部门领取?

我单位破产后所有的职工都领了失业保险金,因当时我被除名所以没有,后来我的事情搞清楚后又恢复了劳动关系,县政府有文件:工龄连续,现在单位又重组成一集体单位,除几个上岗外其他都下岗,我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哪个部门领取??

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第一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步,失业人员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第三步,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失业保险金 最多领两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13
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
失业金领取的流程: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2个回答  2018-07-06
没有失业救济金,有的只是失业金。如果你是失业人员,就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回工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服务中心报到,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就会同时给你办理。
第3个回答  2021-02-01
是由人社局发放失业金。单位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在当地人社局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由人社局发放失业金;若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的,且已满一年以上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的失业金赔偿。
第4个回答  2014-02-23
按照我国《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http://baike.baidu.com/view/20337.htm你已经过了申领失业保险的时效期,除非单位以现在失业开始给你申报,你才能领到失业金。你可以去社保局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