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由国家机关或者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接收。
我国的人事档案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其事业单位才能接收管理,以前国家所有的企业均为国有,但现在私企、民营、外资等等不是国有企业就不能接收和管理档案。
例如政府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就有,其他私企,民企,民营,外资,合资是没有事档案接收权的。
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它会跟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合作,把档案交给人才交流中心管理,报到的时候就是把档案转移到了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是直属当地人事局或者人事厅的机关,所以有人事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企业,一般做法是:
1、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企业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企业这样做。
2、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