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2018年新政策,500万元以下可以一次性扣除

请问我们在今年5月份购进的货物,单价是8000元,总价在七万元左右。财务当时并不了解这个新政策,将其列作固定资产并已经做了相关的账务处理。请问现在可以直接将这笔固定资产转做管理费用不再计提折旧吗?具体需要如何操作?用红冲吗

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二、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

三、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企业在季度预缴时仍应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进行纳税调整,一次性扣除相应成本费用。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

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

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参考资料:

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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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8
很多人都有误解,这个政策并不是把资产直接作为费用处理,会计上,还是按原来的方法坐,只是在所得税汇算时,这些资产可以一次性进行税前扣除,涉及的税会差异,在所得税汇算报表上做调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6-28
是的。2018年1月1日起,但不包括房屋建筑物。追答

按照你们公司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所得税汇算时,可一次性扣除。

第3个回答  2020-11-25

500万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税会差异怎么理解?

第4个回答  2019-12-21
国家资产规定乙2018年新政策500万元以下可以一次性免际很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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