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已下,但是对方进行复议,我会收到通知么?

对方说进行了复议,但是已经一个多月了我也没收到任何通知,我着急修车,但是对方以复议结果未出拖我,我现在不确定对方是否真的进行了复议,还是就是忽悠我。所以想了解交管是复议结果出了后会通知我还是对方申请复议后就会通知我呢?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事故认定书已经下发,但对方当事人选择进行复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包括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且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进一步地,第七十二条明确指出,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复核申请,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有关材料转交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果当事人直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那么该部门应当通知原办案单位在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综上所述,如果对方进行了复议,您作为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理应收到相关的通知。这是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使您能够了解复议的进展,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陈述。如果您没有收到通知,可以主动联系办理事故的交警部门了解情况,并确保您的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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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1-25
交通事故复议通常需要通知对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一方不满意对方的赔偿结果或责任认定,可以提起交通事故复议。复议的程序中,通常需要将复议申请书寄送给对方,并告知对方复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这样可以确保对方了解复议的情况,并有机会进行回应和提供相关证据。然而,具体的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建议您在进行交通事故复议时,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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