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前夫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有补偿我五万块钱,没有欠条,这些钱还能不能拿

离婚的时候前夫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有补偿我五万块钱,没有欠条,这些钱还能不能拿

可以的,男方拒不执行财产分割判决或裁定的,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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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9
没有欠条,离婚协议书也 是可以的。如果对方恶意拖欠不支付,属于违约行为。
你可以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来警告对方支付钱款。
并且发送律师函的方式会比起诉的方式更方便、快捷,没有漫长 的等待流程过程。
登陆http://tieba.baidu.com/p/4751774417你可详细了解律师函事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9-09
能要回来,通过法院起诉,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第3个回答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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