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签的是三个月试用期,但是没有给我转正,这算不算是违反劳动法?

我跟公司签的合同是三年,其中试用期是三个月,试用期过后我提交了转正申请,但是总经理没有批,也没告诉我任何理由,现在都半年多的时间过去了还是给我发的是试用期的工资,这算是违反了劳动法吗?公司如果开除我应该补发我几个月的工资?还有试用期过后的那一部份工资是否也应该加上?
但是合同上没写明转正正后的工资是多少?只是在我们的转正申请上才能体现转正前后的工资,现在几个总监签字的转正申请都不在我手上,如果公司到时候说没转正前后是一样的工资,这个问题现在该怎么办?

你有权要求公司补足试用期间少发的工资,并求公司办理转正手续,同时发放合同约定的全部工资。你可以通过直接方式向公司提出正当要求,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又还想在公司做,那你就先按兵不动,平时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工资条等,你走的时候再向公司提出,进行协商,如果公司还是不愿意,你就可以拿着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了,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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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29
违反了劳动法。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双倍正式工资的补偿,从第二个月开始。你可以要求解约或者公司开除你都需要给你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08-10-29
严重违法,应当补发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如果公司开除你,要看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一般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08-10-29
中国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你公司的作法明显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但是具体应该怎么补偿你。你还是到专业的律师网站去咨询一下或者到当地的劳动站去咨询会比较好。
第4个回答  2008-10-30
打电话告他~!!!!!!!!!!!!!!!!!!!!!!!!!!!

他每个月要给你双倍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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