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还是有影响的!
比如食品工业、做医生等等与食品、人群的接触较多的行业是不允许!
如果严重的话,公务员也是不允许报考的!
在我身边就有几个朋友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检查出来被公司开除!
相关规定见《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试行)》中第3条.有关行业人员肝炎患者的管理:对饮食行业人员和保育员每年作一次健康检查,……上述范围的新增人员在参加工作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凡肝功能异常和/或肝炎病毒学传染性标志阳性者,不得录用。第6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管理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系指血液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对这类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经期卫生,以及行业卫生,防止自身唾液、血液和其它分泌物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品应与健康人分开。1995年5月北京第五次全国传染病寄生虫病学术会议讨论修订。《中华传染病杂志》1995年11月第13卷第4期。
乙肝不可怕,可怕的是跟正常人一样的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在就业、转干、升学……中所遭受的歧视和不公。因为对乙肝病毒无症状携带者的“拒绝”而酿成的悲剧,迫使我们不得不对乙肝病毒到底在什么情况下会“祸”及他人而进行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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