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个支教团的团长,最近在我支教的一所小学发生了一起施工事故。施工者从房顶跌落,粉碎性骨折,要求学校赔偿医药费。小学校长希望了解一下学校要负多少责任。
具体经过如下:
小学是一所农村小学,条件不是很好,有间屋的房顶有些漏水,就去附近找了个民工,校长是周五去的说希望他帮学校翻两天瓦,意思是让她周六和周日过来。(但话中没明确指明)。民工周五下午就自己过来了。校长一再提醒要他主要安全,可才十几分钟,他就摔了下来。因为他是走房顶上过去的,踩到石棉瓦上摔了下来,都还没走到他应该翻瓦的地方。他作为一个施工人员应该知道哪些地方能去哪些地方不能走。应该自己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措施。
不知在这件事中小学应该负多大责任。相关的法律是怎么样的。小学对这些不了解,因此希望各位能提供些资料和建议。(施工者已请了律师准备上告小学。小学现在还没底,希望大家多多帮忙!!!)
参考资料: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