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汽车网】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转出手续后30日内,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应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通道,交验机动车,并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
以上海为例: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当在办理机动车转出手续后30日内,携带符合转入条件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应凭证,将车辆开至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通道,交验机动车,并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提交于受理窗口。
超过时限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电子化转籍的,还可通过互联网122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申请,或直接到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审核完毕后,凭《车辆额度证明审查确认单》到交通委额度审核窗口确认本市机动车上牌额度。
确认额度后,到登记审核窗口提交《车辆额度证明审查确认单》和到选号区选号,最后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即可,如无法当场领取号牌的也可以选择3个工作日自行或邮政服务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