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哪个部门?

请问大鸟:
这2个问题
1、招投标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哪个部门?
2、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泄密、非法分包、串标、弄虚作假处罚的执法主体是哪里部门?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25
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界定发展改革部门招投标监管职责是综合性的、全面的,贯穿于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配套政策的制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等(事前监督)、招标公告的发布、开标评标、中标人的确定等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现场监督(事中监督)、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的执法检查、受理投诉等(事后监督)。
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泄密、非法分包、串标、弄虚作假处罚的执法主体维政府部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17
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对于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活动的,由于政府采购规定其主要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因此,如果是政府采购招标投活动监管部门为财政部门;
2、对于非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投活动,《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规定由主管部门监管;
3、最新的发改委三定方案规定,发改委为招标投标工作的协调部门,因此发改委也有权监管全国招标投标工作;
4、根据采购人的性质不同,有权监管部门可能还会包括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国资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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