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微信新规定

如题所述

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具体来讲主要有三个主要内容:第一,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功能将被限制;第二,商家不能用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收款;第三,收款码将分为个人和特约商户两大类,并实行分类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3、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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