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案子判决生效了,法院判决对方给我财产(婚后财产在他那里)3万元,孩子抚养费600/月,所有的娘家陪送电器返还给我。
现在进入执行期,但是对方不执行,而且对方舅舅当着审判长的面就声称“我不让她得到1分钱!这个法院我说了算!”(他舅舅居然曾经当着我们的面去找当地法院“熟人”)。可以肯定他们在当地法院肯定有“后台”。
但是判决下来后,我感觉法官判的很公平。
现在我就希望我得到判决书上的财产。
我的问题是:
1 他在本市政府机关当工勤人员,有稳定的收入,法院可以扣除他的工资吗?
2 他名下有一处房产,法院可以拍卖吗?会不会因为他只有一处房产而不拍卖?
3 他舅舅的如果采取行动阻挡强制执行,是否违法?我应如何应对?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因为我一人带着孩子很不容易,我又没有房子,工资很少,孩子不到2岁,我没有婚姻过错,现在生活很难,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他在今年5月份已经把存款全部转移了,但是在审判的时候却承认了,转移后又销了户。而且我还不知道卡号,所以财产冻结恐怕没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