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合格证 应如何正确标识?

合格证 certificate
品牌名称:XX
产品名称:上衣
款号:12345678
产品等级:FZ/T73008-2002
安全类别: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
成分含量100% 棉
生产商:XX时装厂
产地:广东省东莞市
电话:0769-12345678
传真:0769-12345678
网址:http;//
检验员:合格01

纤维织品检验所 检验报告如下:
1.生产企业(或者经销代理商)名称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名称和地址应符合5.1条形 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符合标准5.2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3.号型或规格 产品号型或者规格应符合标准5.3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4.产品标准编号 产品标准编号应符合5.8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5.产品质量等级 产品质量等级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6.检验合格证 检验合格证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7.安全标识 应符合GB18401分类规定 单项评定 不合格

请问以下合格证应如何修改?

一、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厂名厂址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2、制造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法律责任;

3、进口产品可只标注产地,但还须标注代理商(经销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二、产品名称

1、按标准选用。如:男(女)西服、男(女)大衣、男(女)西裤、男(女)衬衫等。

2、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

3、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在同一部位标注正常名称。如:水鸟被(涤纶棉)。

三、号型与规格

按GBT1335-1997标注:

号: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

型:指人体的上体胸围的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

体型:以人体的胸围与腰围的差数为依据来划分体型,并将体型分为四类,代号分别为Y(偏瘦)、A(正常)、B(偏胖)、C(肥胖)(童装无体型代号)。

号型表示方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上、下装分别标明号型。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如:170/88A(M)

四、纤维成份和含量

(按FG/T01053—1998标注)

洗涤方法

(按GB8685标注)

1、符号应依次按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干燥的顺序排列。

2、在用GB8685规定图形符号时,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简单说明性文字,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简练文字予以说明,但不得与图形符号含义的注解并例。

五、产品质量等级

服装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按验定的等级标注(不能以厂方私自制定的标准标注)。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国内生产的合格证产品,每单件产品(销售单元),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章)。

扩展资料:

一、商标构成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2、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3、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4、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

5、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7、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8、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9、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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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5

一、服装合格证

1、生产企业(或者经销代理商)名称 :生产企业(或经销代理商)名称和地址应符合5.1条形,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2、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符合标准5.2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3、号型或规格产品号型或者规格应符合标准5.3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4、产品标准编号产品标准编号应符合5.8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5、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等级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6、检验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应符合5.9条并符合标准第6-8条相关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7、安全标识应符合GB18401分类规定,单项评定,不合格。

二、商标结构

1、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2、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主要分为。

3、记号商标:是指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图案的商标。

4、几何图形商标:是以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商标。

5、自然图形商标:是以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有的以实物照片,有的则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6、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

7、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扩展资料:

一、商标构成

1、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2、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3、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4、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

5、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6、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7、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8、上述商标要素可以单独作为商标注册,也可以将上述这些要素中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相同或不相同的任意组合,但必须符合《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9、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指定颜色要求,均按黑白颜色注册,也按黑白颜色保护。明确提出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指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指定颜色或颜色组合保护。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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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8-12-11
修改与否我没看出来,

但是 你没有标注衣服该如何清洗,

能否机洗?能否高温洗涤?能否干洗?能否撮洗?如何晾晒?是否可以和其他颜色衣物一起洗涤?

"纤维织品检验所 检验报告" 想说的是什么,没明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厂名厂址应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2、制造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法律责任;
3、进口产品可只标注产地,但还须标注代理商(经销商)在国内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名称
1、按标准选用。如:男(女)西服、男(女)大衣、男(女)西裤、男(女)衬衫等。
2、选用不会引起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休闲裤等。
3、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在同一部位标注正常名称。如:水鸟被(涤纶棉)。
号型与规格
按GBT1335-1997标注:
号: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
型:指人体的上体胸围的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
体型:以人体的胸围与腰围的差数为依据来划分体型,并将体型分为四类,代号分别为Y(偏瘦)、A(正常)、B(偏胖)、C(肥胖)(童装无体型代号)。
号型表示方法: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后接体型分类代号。上、下装分别标明号型。考虑到一些消费者的消费习惯,目前仍允许同时标注新旧号型,但新号型宜在前。如:170/88A(M)
纤维成份和含量
(按FG/T01053—1998标注)
洗涤方法
(按GB8685标注)
1、符号应依次按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干燥的顺序排列。
2、在用GB8685规定图形符号时,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简单说明性文字,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简练文字予以说明,但不得与图形符号含义的注解并例。
产品质量等级
服装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按验定的等级标注(不能以厂方私自制定的标准标注)。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国内生产的合格证产品,每单件产品(销售单元),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章)。
标识的形式
1、号型或规格、纤维成份和含量、洗涤方法等内容使用耐久性标签(一直附着在产品本身上,并能承受该产品使用说明中规定的使用过程,保持字迹清楚易读的标签),其中成份和含量、洗涤方法宜结合标注在一张标签上。
2、如果产品被袋装、陈列或卷折,消费者不易发现产品本身使用说明标注的信息,则还应附加其它形式的标识。当几种形式的标识同时出现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
3、型/规格标签一般可缝在后衣领居中;大衣、西装等可缝在门襟里袋上沿或下沿;裤、裙可缝在腰头;原料成份和含量、洗涤方法可缝在衣衫类的左摆缝中下部;裤、裙类的腰头或左边侧缝上部。
4、标识所用文字为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可同时使用拼音、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但字体不能大于相应的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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