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担保人,原告起诉其中一部分人担责,法院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对于被告具有多个担保人民事案件,如果原告胜诉的、而且只有提及担保人中一部分的,那么在被告不能赔偿债务的情况下,债务将依据多个担保人平均分摊,原告提及担保人中一部分会有赔偿连带责任各自赔偿分摊部分的债务,判决书将不涉及没有原告没有提及的担保人。
法律分析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担保人也是保证人,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以人的信誉和财产来提供担保,相对来说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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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7
   法院直接受理,并开庭审理,不需要通知债务人或其他保证人。
  1、原告有权选择任何一个担保人,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法院不干涉;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因此,本案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也可以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对所有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对于这类案件,被起诉的担保人往往会觉得不公平,但这就是连带责任的承担方式。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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