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一星期了 老板拖工资不发我 我问老板什么时候发工资他都说晚点发 我要怎么办

一共有三个月的工资没发

想快刀斩乱麻式的拿到工资,不太现实。办事情总要有个过程嘛……
所以,不要着急,慢慢来,给老板足够的时间……
凡事有度,时间到了,就要兑现了……如果那时候老板还是不给你结工资,就可以依法维权了,而且是理直气壮的维权。那时候,他再想拖延,就不好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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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7
如果你的老板拖欠你工资达到一定时间,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中心进行起诉。走法律途径讨回被欠工资。追问

怎么算一定时间

第2个回答  2019-06-07
和老板谈一次
明确告诉他
如果再不支付劳动报酬
就要走法律途径了
下列是主要规定

拖欠工资其实是无故拖欠工资的简称,即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发工资的时间还没有发工资给劳动者。按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2、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九十一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的期限内还不支付的,那么用人单位还要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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