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保的日期在前,执保的日期在后哪个能先执行?

如题所述

财保和执保,都是法院的查封裁定,财保的日期在前,执保的日期在后,哪个裁定书先送达协助执行单位,协助执行单位先办理协助手续,就是哪个先执行,后一个属于轮候查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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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21
那就适用轮侯的规定,哪个在先哪个就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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