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军人,结婚乃至工作的地方的选择都是一件大事,而且在以前的时候特别流行要迁移户口,有些家庭为了有个城镇户口而频频换地方然后把户口迁入。但是军人仍然有要迁移户口的做法,尤其是在结婚的时候,那么军人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一、严格审核入户条件
军人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第一步是军人配偶及未成年的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要求办理随军户口迁移的,由所在部队政工部门指定专人集中向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对提交的相关材料要当场受理,符合条件的,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直接办理。属跨省迁移的,迁入地分局、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窗口予以开具
《户口准迁证》。
办理户口凭:
(1)部队
介绍信(团以上政治部门);
(2)随军文件;
(3)军人工作证 ;
(4)《任命书》;
(5)《结婚证》;
(6)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子女随迁的《户口簿》中无法体现
直系亲属关系的须提供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
(7)落
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 。
落户方式:
(1)落单位集体户;
(2)落家庭户,需提供单位住房证明 , 如该地址上有户口,必须落单位集体户。
要求各单位摸底家属区住房
平面图(加盖
单位公章)后,到住房所属派出所登记,由警务区民警调查签署意见后,再向 分局、县(市)区公安局 户籍窗口报备。
二、及时办理军人结婚户口迁移手续落户手续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市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签发的《福州市内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或《户口准迁证》第三联、
《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相片等,省内网上迁移由迁入地注销的还需提供《户口簿》,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最为一名为国家做贡献的军人,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户口的迁移,在结婚之前就应该理解各种相关的
法律法规,在结婚之前就要把各种多需要的手续安排好,以便不时之需,严格按着步骤一步一步的进行,军人结婚户口迁移手续也是必须要有的,不要因为是军人而又有优秀的待遇,法律的规定是不会因为人不同而不忧不同规定的,所有的人民都要按统一的法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