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最低社保缴费基数多少?

如题所述

   2018至2019年成都市社保基数及缴费档次标准一览

  四川省统计局、成都市统计局分别公布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新的社保缴费标准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2018年,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 ,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 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 ,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6月20日,成都高新区基层治理与社会事业局社保处已对参保单位2018年1月至5月产生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差账,进行了征收。

  此外,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2018年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据了解,参保人员可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愿在成都高新区各街道社保经办点办理今年1月至5月的缴费同档次补差;另外,基本医疗保险也将从2018年6月起由388.46元/月调整为412.30元/月。

   成都市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从成都社保获悉,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x70%征收);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成都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9%,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工伤保险

  成都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下调30%(按实际费率×70%征收),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失业保险

  成都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

  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

  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9年4月30日。

   社保基数是如何计算的 ?

   养老保险基数 (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来计算)

  2017年四川省月平均工资为71631÷12=5969.25(元)

  2018年养老保险的最低基数=5969.25×40%=2387.7≈2388(元);最高基数=5969.25×300%=17907.75≈17908(元)

   其他险种基数 (用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5098元来计算)

  2017年成都市月平均工资为65098÷12=5424.83333(元)

  2018年其他险种的最低基数=5424.83333×60%=3254.9≈3255(元);最高基数=5424.83333×300%=16274.5≈162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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