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矿企老板王华聪被杀一案的一审判决,文山中院判决被告人马寿聪犯故意杀人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判处死刑。
2018年8月7日,云南文山州富豪王华聪在家门口被车撞伤之后遭人杀害,凶手马寿聪行凶之后,自行打电话报警自首,按检方曾经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因为被告人马寿聪和自己的哥哥入股王华聪掌控的安瑞公司,两人之间因为发生了经济纠纷,持续多年都没能解决,马寿聪的父母曾经出资50万,为马寿聪购买华瑞公司的股份,但是王华聪掌控公司的经营权,却从来没有公布过经营情况,也没有进行过股东分红,马寿聪对王华聪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王华聪。
家属确认为马寿聪可能是受他人指使作案或者是雇凶杀人,马少聪和马寿聪的哥哥之间也有经济纠纷,马寿聪的哥哥曾经和王华聪发生过冲突,并被王华聪的人打伤入院,案发当天,马寿聪和自己的哥哥多次通话,王华聪家属认为,不排除马寿聪哥哥指使马寿聪的可能。
马寿聪确实曾经打电话给自己的哥哥,但他只承认自己是向哥哥报告王华聪的位置,想让哥哥和自己一起去要钱,而哥哥却说人找到钱可以慢慢要,让马寿聪赶快回去。没有切实的证据,不能证明马寿聪是自己哥哥指使。
虽说犯罪嫌疑人马寿聪存在自首行为,但是马寿聪在被害人门口伺机作案,属于预谋杀人,开车撞击王华聪,并用匕首连续捅刺王华聪,人身危害极大,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不足以对马寿聪从轻处罚,而家属也愿意放弃150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只请求法院能够严惩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