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同时两间保险公司吗

如题所述

可以买,不过我这里要给你举一个案例假设你分别在A公司和B公司都买了意外险,在A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20万,意外医疗是4万。在B公司的意外险保额是10万,意外医疗是1万。两家的意外医疗都是100元的免赔额。某一天,不小心弄伤了手,在医院治疗手花了1000元。当要申请索赔的时候,就可以选择A公司或者B公司来理赔,无论哪家公司,都会支付900元(因为100元的免赔额)。好了,假设A公司支付了900元,可是A公司同时也会在医疗单据上盖上“已在A公司赔付900”这样的字眼,所以然后我们拿到B公司的话,B公司就不会支付任何保险金。因为对于你们家来说,还有100元的意外医疗费用没有报销,但是100元又属于B公司意外医疗险免赔额内的,所以B公司不会支付。假设发生了大意外情况,治疗花了4万5千,那么报销的时候,先去A公司报销,A公司会赔4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全部支付),然后剩下5000元的单据给B公司看。B公司会根据剩下的5000元,赔4900元(除去100元免赔额)。如果先去B公司报销,那么B公司会赔10000元,剩下3万5则可以让A公司来报销,同样A公司会支付34900元。或者说,治疗花费了6万元,那么A公司则要支付4万,B公司要支付1万,先后顺序没有关系。治疗好后,医院说意外留下来残疾这样的后遗症,那么除了支付意外医疗保险金,A、B两家公司还要支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果假设是属于50%伤残,那么支付额为A公司20万*50%=10万B公司10万*50%=5万总额为15万。意外残疾是按比例赔付的,意外身故的话则要赔20+10=30万。以上就是意外险的理赔分析。不知道答案是否完整。如果有社会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先去社保局索赔,再去保险公司索赔。反过来的话则是最差的理赔方案。假设一个人45岁时发生工伤事故,全残导致从此不能继续工作,他的底薪为1500元/月,那么工伤保险要支付的额度是1500*12*(60-45)=270000元。如果这个人先去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的话(假设他买了20万的失能险),保险公司会给他20万,但是社保局就只会给他7万。因为工伤保险有个重要的条款就是如果在其他机构获得了赔偿金,工伤保险只会支付剩下的额度。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