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章第42条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工资经费可以由业主分摊,也可以从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
由此可见,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全体业主承担,全体业主需要给予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一定的经费支持,协助其进行运作。
二、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可以从物业费中抽取一定的比例,但是前提是要经业主大会商讨决定同意以后才能抽取。
三、业主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可以从社区营利性场所,比如场所的租金等方面进行提取。
另外,一些业主委员会的经费也会来自于社区业主的捐款等。
扩展资料:
一、业主委员会需要具备的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需要履行的职责:
二、业主委员会需要承担的职责: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主委员会